一、脑电图对减停抗癫痫药物有参考价值,减药前须复查脑电图,停药前最好再次复查脑电图。多数癫痫综合征需要脑电图完全无癫痫样放电再考虑减停药物,而且减药过程中需要定期(每 3-6 个月)复查长程脑电图,如果撤停药过程中再次出现癫痫样放电,需要停止减量;
二、 少数年龄相关性癫痫综合征(如 BECT),超过患病年龄,并不完全要求撤停药前复查脑电图正常。存在脑结构性异常者或一些特殊综合征(如JME 等)应当延长到 3-5 年无发作;
三、单药治疗时减药过程应当不少于 6 个月;多药治疗时每种抗癫痫药物减停时间不少于 3 个月,一次只撤停一种药;
四、在撤停苯二氮卓类药物与巴比妥药物时,可能出现的药物撤停相关性综合征和/或再次出现癫痫发作,撤停时间应当不低于 6 个月;
五、如撤药过程中再次出现癫痫发作,应当将药物恢复至减量前一次的剂量并给予医疗建议;
六、停药后短期内出现癫痫复发,应恢复既往药物治疗并随访;在停药 1 年后出现有诱因的发作可以观察,注意避免诱发因素,可以暂不应用抗癫痫药物;如有每年 2 次以上的发作,应再次评估确定治疗方案。